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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管理的通知

文章出处:本站浏览次数:17发表时间:2025-11-25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管理的通知

豫交函〔2025〕1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依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有关规定,为高效推进全省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及“十五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加强项目储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库原则

(一)规划引领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与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融合衔接。依据相关规划,规范建设农村公路项目库。

(二)需求导向

优先解决群众出行痛点、产业发展瓶颈,着力补齐路网短板,紧盯路网中瓶颈路、次差路、新增危桥(隧)、漫水桥、过水路面等,瞄准产业发展需要,筑牢本质安全底线,推动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三)分级分类

项目库按照“县级负责、市级复核、省级核备”的原则分级管理;按照公路建设项目库、安防项目库、危桥(隧)项目库、灾害防治项目库等分类建设。

(四)动态管理

项目库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年度申报-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增补项目按照管理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对于政策要求(如中央新增基建投资方向)、紧急需求(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启动即时审核流程。

二、支持方向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公路发展的决策部署,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实施,目前,国省补助资金主要支持以下方向:

(一)骨干路网提档升级

加快连通乡镇等主要经济节点(包括枢纽节点、景区等)的通道建设,推动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

(二)基础网络延伸连通

建制村窄路面拓宽改造、通双车道或设错车道建设,提升行政区划交界路段农村公路连接互通水平。

(三)提升路况服务水平

农村公路亟需更新修整路段改善,老旧农村公路改造提升。

(四)提高路网安全韧性

农村公路新增四、五类危桥改造;漫水桥、渡改桥、承载能力不足桥梁改造;农村公路重点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山区高边坡崩塌、滑坡等灾害治理。

三、建库流程

各市县农村公路部门在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项目库建设具体工作,项目库经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后按要求上报。各市县应严格项目库审核工作,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入库项目满足合规性要求。未纳入农村公路项目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年度计划。

(一)县级负责

县级交通公路部门根据农村公路相关规划,县道建设项目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乡道、村道建设项目协助乡级人民政府,对照项目库入库原则,深入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需求,梳理形成农村公路初审项目清单。根据需要邀请行业专家(公路工程、造价、规划等)对初审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出优化建议。确定项目入库优先级,形成三年滚动项目库清单,经县级政府审议通过后,纳入农村公路项目库,并将项目主要信息和实施计划等通过普通公路水路管理平台上报。

(二)市级复核

市级对县级上报的项目库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全面复核,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入库原则及重点支持方向;经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核后,通过普通公路水路管理平台上报。

(三)省级核备

省级将综合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全省农村公路乡村等重要节点道路状况、交安设施缺失状况、桥隧病害情况等进行调查,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开展项目库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市县修改完善项目库。

(四)定期评估

省级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加强技术力量支持,组织开展项目抽查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是否按照实施计划有序推进,是否存在滞后的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是否专款专用,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有无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等行为;绩效管理情况,是否对照绩效目标进行绩效监控和自评,年度绩效目标是否如期实现,是否达到了预期指标。

(五)动态调整

项目库实行三年滚动、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储备一批、建设一批、谋划一批”的滚动推进方式,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连续性和科学性。对因规划调整、资金土地要素制约等原因无法实施的退出项目,以及最新政策导向、地方急需的新增项目,前期成熟的储备项目转为年度实施项目,每年由县级交通公路部门进行调整,经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核备。

(六)即时审核

对因新增基建投资方向等政策要求,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紧急需求,即时启动审核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核并纳入项目库。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交通公路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积极做好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规范项目库的建立与运行,确保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按期完成,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监督管理

各省辖市交通公路部门要加大对所辖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的督促、指导和支持力度,各县(市、区)交通公路部门要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和责任落实,加强与乡镇政府的沟通,做好行业指导,实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各市县交通公路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依托普通公路水路管理平台,加强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常态化进度跟踪监管机制,形成“监测—预警—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前期工作、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工作管理,全力保障项目建设各环节按计划推进。

(三)规范建设程序

各市县根据交通运输部和我省农村公路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原则,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全面提升建设品质。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和建设项目“七公开”制度,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目标“三落实”;鼓励委托具有公路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完工后按部省交竣工验收办法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并将项目验收资料上传至普通公路水路管理平台。

(四)严格落实奖惩

省级将综合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工程进度、资金支付进度与补助资金挂钩机制。对项目库填报数据质量差、项目管理不规范、工程进度滞后、资金拨付迟缓的市县,核减项目库和补助资金安排规模,支持综合完成情况较好的市县。对进度长期滞后的项目,按程序收回补助资金。列入重大项目资金问题监管台账的问题未整改销号前,暂停安排当年除安全应急之外的建设资金。将资金支付、年度完成投资等情况,纳入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评价内容,对存在挤占、挪用国省补助资金情况的核减评价分数。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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